贵州2011年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考通知
时间:2010-12-13 09: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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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各有关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各有关招生高校:
根据教育部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和《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体育、艺术类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要按照教育部对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要求,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科学制定专业考试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做好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要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督查,确保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公平、规范、安全、有序。二、加强考点建设,强化考试管理。我省今年在三所省属本科院校设置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贵州师范大学承担全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工作。、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学院承担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各考点院校要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合理设计考试流程、制定考试应急预案,加强考试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考点考场,加强硬件设施的投入,备好视频录像及监控等设备,加强对专业考试过程的监督;要加强考点考场的人文化建设,为考生营造和谐公平的考试环境。三、加强考官、监考、评卷教师队伍建设。在全省本科院校范围内按要求严格选聘考官、监考、评卷教师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考官、评卷教师库,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增强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四、加大宣传,优化服务。全省各级招生办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切实做好报名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做好招生章程的制定和宣传工作。各级招生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在招生考试的各个环节,坚持以维护考生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服务措施,扎实做好为考生服务工作。五、大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各级招生办、各招生院校和各考点要加强纪律培训,加大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对招生考试中发生的舞弊行为,要按教育部18号令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体育、艺术类招生考试的健康秩序和良好信誉,确保我省体育、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附件: 1. 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2. 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3. 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日程表二○一○年十二月六日附件1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一、报名办法1.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2.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报考体育专业(含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在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体育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2011年体育考生报名登记表》。只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或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也须办理上述手续。3. 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体育专业考生报名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和体育专业考试费100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时缴纳高考报名考试费130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报名时可不缴纳报名及摄像费,由招生学校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考生报名及文化、专业考试费,招生学校应按每生15元向考生所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拨付报名资格审查及摄像费。(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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