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10-08-19 18: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次
福州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福州教育学院(51274)二、学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 新校区: 福州市大学城学园南
福州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福州教育学院(51274)
二、学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 新校区: 福州市大学城学园南路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招生层次:专科
五、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们学院招生办网页上公布,计划数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招生对象:福建省高中毕业生
备注:带※号的专业是与北大青鸟计算机教育机构合作培养,学生参加我院和北大青鸟ACCP5.0学习。考试合格后,在获得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以获得北大青鸟APTECH颁发的通行全球54个国家的软件工程师资格认证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OSTA软件工程师认证两份认证证书。录取到该专业的学生除表中所列学费外,要另交北大青鸟ACCP5.0学习培训费3200元/(年(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相关专题:北大中学校长推荐制利弊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