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福建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更正通知
时间:2010-01-22 08: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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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学〔2008〕48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高招办(招考中心),有关普通高校:我厅印发的《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
闽教学〔2008〕4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高招办(招考中心),有关普通高校:我厅印发的《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教学厅〔2008〕45号)的电子文档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目与要求”部分的备注栏中:“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初试的视唱和模唱占100分(带入复试计分),复试的演唱和器乐演奏占200分”,更正为:“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的视唱和模唱占20%(带入复试计分),复试的演唱和器乐演奏占80%”,请遵照执行。(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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