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
时间:2010-02-26 10:5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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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一、报名(一)文化考试报名1、符合《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简章》中报名条件者均
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
一、报名(一)文化考试报名1、符合《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简章》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2、所有拟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以下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的人员,均须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3、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办法与文史、理工类相同。(二)专业考试报名1、所有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专业统考)。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见附件1。2、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报名时间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规定并向社会公布。二、招生计划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经教育部批准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下同)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来源计划。2、由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模式改革,艺术类来源计划须分文科或理科编制并公布,录取时按文科或理科分别投档录取。3、专业由院校组织考试的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应按照4∶1的比例安排。4、编制来源计划的时间及工作要求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三、招生简章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于2010年1月31日前向我厅和省高招办备案。四、考试(一)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专业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1、省级统考(1)2010年我省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艺术教育类、音乐学(南音方向)类等11个相关的专业类别安排考试(见附件2)(2)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选择相应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级专业统考。省级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3)省级专业统考各类别考试的科目及要求见附件1。(4)参加省级专业统考的考生,须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省级专业统考考点报名,办理参加省级专业统考相关手续,缴交专业考试费,并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场地及其他要求参加专业考试。(5)考生须于2010年1月5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到本人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签领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由设区市高招办负责打印,并在背面加盖设区市高招办红色公章后装入带挂带的塑料套内)。签领时,考生还必须在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自己的姓名(注意字体大小应符合正常书写,防止字迹潦草或太小)。(6)省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和非省属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非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应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7)省外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如确需在福建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须于2010年1月31日前向福建省高招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备案后才能够在我省设立的考点组织校考。我省确定福建师范大学为省外院校在我省校考的考点。凡在我省设点校考的院校,均须与考点高校签订协议书,商定具体考试时间等有关考试事项。(8)省级专业统考的各类别成绩总分满分均为300分。省级专业统考合格线待考试结束后由省高招办另行公布。省级专业统考合格线只作为考生参加当年校考的资格线。(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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