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8年高招体育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体育专业考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体育专业考试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委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承担测试任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考试时间、地点
体育专业考试于5月6日至5月19日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同时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届时由以上两所主考院校做出安排。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锡盟、乌兰察布市、阿盟的考生到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考试。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的考生到内蒙古民族大学参加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不再进行补考。
三、考试项目
体育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
身体素质测试项目: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专项技术测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男)、篮球、排球、武术。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测试,测试开始后不准临时变更测试项目,测试后不再补测。
四、考试顺序
体育专业考试先进行身体素质测试,再进行专项技术测试。其中身体素质测试的顺序为:每日上午进行口试目测、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三项,下午进行原地推铅球、800米跑二项。
五、考试内容、办法及要求
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各个项目的测试内容、动作规格和测试方法要严格执行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为了使体育专业考试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对评分标准与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口试目测:测身高、体重时要求考生一律穿运动短裤和短袖运动衫;要求考生徒手做几个简单动作,注意考生的肢体有无缺陷和残疾,还要与考生进行简单对话,注意考生是否口吃。
(二)100米跑: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进行考试,根据电动计时仪的技术参数具体安排每次考试的考生人数,采用蹲踞势起跑,起跑号令用发令枪。决定每位考生成绩计量的最小单位是1/10秒。起跑三次犯规者,取消该项考试资格,不计成绩。
(三)立定三级跳远:一律在跳远沙坑进行测试,起跳板与沙坑距离男生为7米、女生为6米,要使用木制踏跳板。要求双脚起跳,起跳前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及线以前地面。丈量尺应与起跳板地面在同一平面上,丈量尺应垂直于起跳线或起跳延长线。
(四)原地推铅球:球出手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圈外地面或踏在抵趾板上,待球落地身体稳定后才能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丈量成绩时,丈量尺须通过投掷圈圆心,以铅球着地点的后沿至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的直线距离作为每次丈量成绩。
(五)800米跑:按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根据电动计时仪的技术参数具体安排每次考试的考生人数,起跑号令用发令枪。在弯道处须设一名检查员。
(六)排球专项中的三米移动测试项目,考生的起动位置应在三条线的交点处。足球专项中的30米跑测试项目,考生一律不准穿钉子鞋测试。
(七)径赛计时项目每个受试者,均采用电动计时仪测试,按田径竞赛规则确定成绩,本项目测试负责人、记录员和考生本人签字后成绩有效。
(八)非计时项目(丈量高度、远度的项目)至少要有两人测试成绩,经本项目测试负责人、记录员和考生本人签字后成绩有效。沙坑和投掷区两旁必须标明距离线,便于考生监督。(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