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
山东省委、省政府和菏泽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菏泽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将加强菏泽学院建设列入菏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点,在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了多项支持政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
山东省委、省政府和菏泽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菏泽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将加强菏泽学院建设列入菏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点,在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了多项支持政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踏着中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步伐,全校师生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科专业结构合理、校园环境和谐优美、人民群众满意信赖的优秀本科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制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菏泽学院2010年计划招收本科生2450人,专科生26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
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①对生源省招办投出的考生档案,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经审查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②录取分配专业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包括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对生源省招办投出的每一批考生档案,按专业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计划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作退档处理。
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①执行《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②本科专业和专科美术类专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按文化成绩排序的办法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③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使用我校提供的专业成绩。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①执行《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②体育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文化成绩按规定比例投档,对进档考生,经学校审查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及生源省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英语类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菏泽学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普通文史类每生每年3400元;普通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6000元;外语、体育类每生每年4800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每生每年7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学费上浮10%。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困学生补助金等。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第二十五条 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菏泽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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