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招考办提示:高考前准备及考场注意事项
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2008年高考,考生将在考点学校门口和考场外接受二次检查,考场内的电子监控及网上
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2008年高考,考生将在考点学校门口和考场外接受二次检查,考场内的电子监控及网上巡考系统也将首次与国家教育部、辽宁省高考指挥中心联网,考场作弊根本不可能得逞。6月1日,市招考办向沈阳广大高考考生发出考前温馨提示。
[考前篇]
外语考前15分钟后禁入考场
考生在6月6日18:00前,请务必到考点学校,熟悉考点情况、行程路线及考场楼层(不得进入考场),以防止走错考点学校,进错考场,耽误考试。
考生要掌握好准考证上已标明的各科开考时间和考前接受安全检查时间。除外语科目外,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6月8日下午外语科目考试,因有听力考试,考生接受监考老师安全检查并进入考场时间为14:20。14:45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特别提醒考试当天中午安排午睡的考生,要妥善安排好午睡时间,避免午睡超时而耽误下午的考试。
出门前检查一遍证件及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出门前要检查是否带全考试所需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应持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证明材料在考生照片骑缝处需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及考试用品(0.5毫米黑色水的签字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准考证上规定可以携带的考试用品)。参加中职升高职考试的考生,仅在参加专业综合课(非网上评卷)考试时,可以携带和使用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其中报考机械加工类专业的考生需携带圆规、铅笔、橡皮、三角板、直尺,报考会计、化工专业的考生允许携带计算器。
考场只能带指针式手表用作计时
考生严禁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点、考场: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耳麦、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有电子显示功能的手表及其他任何计时仪器(只可以携带指针式手表作为计时使用)。考生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金属饰品;考生须脱帽参加考试。考生如携带了禁带物品,必须在安检前按照监考老师的要求如实交出,由考点统一保存,考后凭身份证取走。
考点门口和考场外接受二次检查
考生在考点学校门口进行初次检查,请重点做好如下准备:准备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应持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证明材料考生照片骑缝处加盖公安机关印章);携带饮品要开盖接受检查;携带的手机要交给考试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语文、外语科目开考前4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须自行到所在考场门口外有秩序地排好队(第一天第一科考前,考点不统一组织考生在操场集合排队入场),主动接受监考老师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生身上要尽量减少金属物品、饰品等,避免安检时带来麻烦。安检时发现可疑物品时,考生应主动向老师出示或说明。考生如拒不配合进行安检、拒不出示可疑物品,而耽误考试时间,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找不到考点就拨96789
考试期间,如遇找不到考点学校、记不清考试时间、不清楚某种物品是否属于不允许带入考场的规定以外的物品等考试应急求助事件,可速拨打沈阳市“考试一号通”电话96789,市招考办的工作人员将直接为考生提供应急服务。(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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