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9年高招考生体格检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200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作为考生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填写是否正确规范,直接关系到考
《200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作为考生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填写是否正确规范,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被正常录取。现就《体检表》的填写做以下统一说明,请考生及体检单位按说明认真准确填写。
一、《体检表》书写注意事项
1.《体检表》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准有任何涂改,如有填写错误,须换表。
2.每个书写框“□”内只能填写一位阿拉伯数字,不能填写中文,数字书写须工整,不得连笔,每字必须大于框的2/3,且不得出框。
3.医生签名不得覆盖书写框“□”,字迹须工整、清晰,不得连笔。
4.体检医院或体检站加盖方型印章须使用红色印油,印章须清晰,印章要盖在虚线方框内。
5.《体检表》不准折叠,信息采集前不准装订,在传递、填写时须保持表面平整、清洁,条形码框、识别框、黑色同步头区域附近均不得做任何标志、不得污损。
二、《体检表》中“考生号、姓名、性别、相片、区(县)、毕业中学名称、条形码”等项,由县(区)招考办负责,通过计算机打印。
三、《体检表》中“既往病史”项须由考生如实填写,如无既往病史,请在“□”内填“1”,如有既往病史,请在“□”内填“0”,并在空白处注明既往病史及目前状况。
四、《体检表》中由体检医生填写的有关项目的说明
1.体检序号为4位数以0001开始,由体检医院填写并另表登记备案。
2.“裸眼视力、血压、身高、体重、听力”等项检查医师或专业护士如实填写并签名。如有异常,请将异常视力矫正到“4.8”,并在“矫正度数”后边的五个“□”的第一个“□”填“+”或“-”号,矫正度数右对齐填写,不满四位的,在前面“□”内填“0”,如“”;如正常请在“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后边的“□”内填写具体数值,并在“矫正度数”后边的五个“□”内均填“0”。
3.“眼科、内科及外科”体检:“色觉检查、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皮肤、面部、颈部、脊部、四肢、关节”等项如无疾病,请在“□”内填写“1”,否则请在“□”内填写“2”。
(1)“色觉检查图名称”栏:使用喻自萍者填“1”,使用其他检查图者均填“2”。色觉正常者不做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进行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能识别某单色者在该单色后边的“□”内填“1”,不能识别者填“0”。“眼病”栏:如无眼病,请填“无”;如有眼病,请填写具体异常所见。
(2)内科中“血压”栏:右对齐填写,不满十位者,在最前面“□”内填“0”,
如9.6Kpa,应填写为“.”Kpa。“发育情况”项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编码,并填写在“□”内。
内科中“腹部器官”栏:肝或脾大时请在肝(脾)后边的“□”内写上超出肋下的厘米数,如性质为I度,在性质后的“□”内填写“1”,如性质超出I度在性质后的“□”内填写“2”。如肝或脾正常时,在肝或脾后边的“□”内填“0”,在性质后面的“□”内填“1”。
内科中“其他”栏:如无疾患,请填写“无”;如有疾病,请填写具体异常所见。
(3)外科中的身高、体重,四舍五入取整数,右对齐填写。如不满三位数,请在最前面的“□”内填写“0”。例:体重55千克,应填写为“”千克。
外科中“其他”栏:如无疾患,请填写“无”;如有疾病,请填写具体异常所见。
4.“听力”项中保留一位小数,即前边“□”代表整数,后边“□”代表小数。如右耳(耳语)5米,填写为“.”米。“嗅觉”项正常在“□”内填写“1”,迟钝在“□”内填写“0”。“耳鼻咽喉”项如无疾病,请填写“无”;如有疾病,请填写具体异常所见。(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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