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录取规则
时间:2010-08-26 10:3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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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及规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
录取原则及规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分数情况,按志愿排序优先、分数排序在后的原则进行录取。
3、如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则根据考生去否其他专业意向进行调配,如考生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否或不填写,学校不再调剂录取。各专业男女不限。
4、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的投档线时,以及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按第2条要求和专业成绩从高向低依次录取。
5、语种: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6、身体条件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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