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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志愿平行今年不施行 山西高招规定解读

时间:2010-01-22 07: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省招考中心昨日公布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报为您详细解读 5月15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

省招考中心昨日公布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报为您详细解读

5月15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及时让广大家长了解今年高考(360高考网)政策,本报将就今年高招报名、填报志愿、监考等各个方面的具体规定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政策解读

关键词:报名

高考报名实行工作社会化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不满16岁的考生,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制式户籍证明)。

常住户籍在我省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其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

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 (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职工及随父母一起在外地生活的子女,确需借考的,由考生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征得工作和户籍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办理借考手续。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中,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向户籍和学校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在学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县(市、区)借考。凡我省户籍的非应届考生统一在我省报名。

关键词:优惠

加分考生要准备材料

每年都有一些考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所有这类考生需要出具相关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省招考中心会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公示,未经公示,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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