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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考8月9日专科录取将开始 分4个批次(2)

时间:2010-01-22 07:4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省招考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省招考中心不予接收和公布,未公布的计划不安排招生。招生来源计划一经公布,未经教育部、省有关部门批准,不会变更。 填报志愿顺序以机读为准 今年,专

省招考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省招考中心不予接收和公布,未公布的计划不安排招生。招生来源计划一经公布,未经教育部、省有关部门批准,不会变更。

填报志愿顺序以机读为准

今年,专科志愿的填报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3日。

志愿表共设11个志愿栏。第八栏开始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九栏是第一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栏是第二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一栏是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考生在“去否其它专业”志愿栏中若填涂了“去”,如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学校可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如填写了“否”或不填涂,学校不再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

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省招考中心编印的2008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准确填写在志愿表上,并将所填报的院校编号和专业编号一一对应填涂在“机读志愿卡”上。

考生填报的“档案袋”“考生简明登记卡”“机读志愿卡”的院校、专业志愿顺序必须保持一致。如出现不一致,以“机读志愿卡”所填涂志愿为准。(来源:山西晚报;本报记者 王冠兴)

 照顾政策及加分情况详解

政策性照顾加分对考生命运有很大影响,省招考中心对照顾政策及加分都有明确的规定。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3类地区,以及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省招考中心会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学校招生:要与办学条件挂钩

今年从高考一开始,省教育厅就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在安排招生计划时,要与学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率挂钩,对于办学条件趋紧和毕业生就业率低的学校和专业,要控制和减少招生数量。(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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