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06高考政策有变 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分增加
时间:2010-12-08 16:54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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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29日从吉林省招生办获悉,省招生委员会决定,2006年我省对有关招生政策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在普通高校招生方面,高考报名
记者12月29日从吉林省招生办获悉,省招生委员会决定,2006年我省对有关招生政策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在普通高校招生方面,高考报名条件做适当调整。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户口迁入我省两年以上(2004年2月28日前迁入),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并参加我省会考;往届毕业考生户口迁入我省必须在两年以上,并须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从2007年起,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应届考生必须是户口迁入3年以上(2004年2月28日前迁入),而且从高中一年级起,在我省就读,并在我省参加高中会考;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户口迁入时间须3年以上,并在我省参加高中会考,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增加了照顾加分的分值。具体加分办法是:2006年起,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由原来照顾加5分,调整为照顾10分;不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录取时,由原来本科照顾1分,专科照顾3分,调整为本、专科均照顾5分。 职业对口升学的基础课语文、数学和外语试卷实行网上阅卷。从2006年起,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实行网上核对。(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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