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河北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北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2、国标代码:10075
3、办学层次: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河北省唯一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学
5、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河北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
1、校本部: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2、新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3、河北大学医学部校区: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342号;
4、河北大学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区:河北省保定市玉兰大街159号;
5、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校区:河北省保定市长城北大街498号;
6、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校区: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41号;
7、河北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198号;
8、河北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路西段联合大学城。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大学普通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 生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其他高考科目以汉语文答卷成绩为准。
第七条 部分本科专业按学科类别招生,基础课学习结束后,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可在学科类别内选择专业。
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收 费
第二十条 学校学费执行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根据住宿条件,住宿标准分为500元/人(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