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工作规定
一、 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
一、 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⑷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三年以上者(2005年12月31日前迁入)。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届、往届毕业生(卫生定向专科班除外);
⑵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在校生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⑶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⑷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不到三年以上者(2005年12月31日后迁入)。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考核评语填在《吉林省2009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报名志愿卡》的考生评语栏内。对犯过错误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⑴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⑵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⑶没有自愿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不遵守《考生守则》的。
3.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与报名同时进行。《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自愿签订后,必须由本人签字。考生填写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考生保存,一份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保存。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没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三、报名、体检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到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各市、州所在地的城区可由市、州招生办确定集中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为4月5日一4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本人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考生体检时间为4月5日一4月15日,体检要求、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相同。
四、填报志愿
1.对口招生填报志愿和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吉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对口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需填涂《吉林省2009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报名志愿卡》。
2.报考本科的考生可填报三个本科院校志愿,所报志愿按顺序分别填涂在《吉林省2009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报名志愿卡》本科录取院校志愿栏内。
报考专科和兼报专科的考生可填报三个专科院校志愿,所报志愿按顺序分别填涂在《吉林省2009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报名志愿卡》专科录取院校志愿栏内。
每批次所报志愿未被录取,是否同意调剂由考生自行确定,应将服从分配调剂栏涂黑,否则视为不同意调剂。
3.考生所填报的二、三志愿专业以及本科兼报专科学校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专业的考试类别相同。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
l.考点安排
考点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由各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安排。各专业考生报名人数和考生报名信息由市、州招生办统计复查后,于4月17日通过网络传送至省招生办信息管理科。
2.考试
考试分文化基础和专业综合两类。(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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