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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普通高中招生 八资助项目助贫困学生(2)

时间:2011-07-20 14:4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申请程序:不需学生申请,学校统计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情况,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项目 奖励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

申请程序:不需学生申请,学校统计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情况,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项目

奖励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年申请和评定,一次性发放。

申请程序:学校发布相关评选办法后,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项目

资助对象:南宁市所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特定人员以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南宁市所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特定人员以及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免除学费。各级各类学校的最高免学费标准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学费标准高于最高免学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学校向学生收取。

申请程序:学生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就读南宁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南宁市户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资助标准:南宁市户籍的被征地拆迁户子女每人每年学费2000元。其他南宁市户籍学生每人每年学费1000元。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一次性发放。

申请程序:学生于开学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蒋晓梅 刘华)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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