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高考作弊处罚规定:大学生替考将开除
时间:2010-01-22 13:3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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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生高考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如何进行处理?昨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相关处罚规定。若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监考员将当事
在考生高考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如何进行处理?昨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相关处罚规定。
若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监考员将当事人连同其身份证件、准考证送交楼层协管员,楼层协管员将考生带至考点办公室,主考按规定处理: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由他人冒名代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严禁非应届高中在校生参加考试和高校在校生替考。大学在校生若替考,或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相关高校可开除其学籍。若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监考员应认定考试作弊,及时通过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由主考按规定处理: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有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有其他作弊行为。作弊考生将会受到取消各科成绩,同时给予禁考一年的处理;触犯法律的,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监考员应认定为考试违纪,按规定处理: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将被认定考试违纪,按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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