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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定高考严重舞弊者次年不得参加报名

时间:2010-01-22 13:46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新华网武汉3月26日专电为了净化高考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湖北省招办在日前出台的2009年高招政策中规定,在高考考试中严重舞弊

  新华网武汉3月26日专电为了净化高考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湖北省招办在日前出台的2009年高招政策中规定,在高考考试中严重舞弊者次年不得参加高考报名,以进一步加大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处罚力度及警示作用。

  据湖北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尚保健介绍,在今年高考中,对通过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违规获取考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除按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等处理外,下一年度将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此外,对严重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其招生工作职务,取消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对违规招生的高等学校,给予限制或停止其下年度招生等处理,其中对大规模违规招生或欺诈式招生的,将取消违规招收学生的入学资格,并由违规高等学校全额退还其所交费用;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严重违规招生的高等学校负责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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