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语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
时间:2010-05-26 12:4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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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学费:普通本科外语类6875元/年,非外语类5500元/年,应用本科8000元/年,艺术本科10000元/年,高职专科6500元/年。住宿费:学校根据住宿条件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学费:普通本科外语类6875元/年,非外语类5500元/年,应用本科8000元/年,艺术本科10000元/年,高职专科6500元/年。住宿费: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800—1200元。
第六章 颁发证书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条 学校将给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四川外语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一条 四川外语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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