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
时间:2010-08-27 12: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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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银行审核,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元(其中学费贷款最高为5000元)。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
3、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银行审核,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元(其中学费贷款最高为5000元)。
4、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五条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0年高会统考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相关说明
咨询电话:010-65750431
网 址:www.bmcpl.cn
咨询邮箱:zfzhaosheng@163.com
地 址: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学楼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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