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录取规则
时间:2010-08-23 10: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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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四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英语、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以上;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建议有一定绘画基础。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级差。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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