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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0-08-21 09: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2568
3、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普通高校高考体检标准执行
8、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9、基本情况: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全国统一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校园坐落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园。
第二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专业及收费
第三章: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为120%,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高收费专业(学费16000元以上)不接受低收费专业(学费8000元)考生的专业服从调剂;
4、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艺术考生必须通过我院校考后方能报考相关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外省市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承认考生本省美术统考成绩或其它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加试成绩,不在外省市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四章:附则
1、学历:各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2、住宿费:空调6人间2600元/年、标准4人间3600元/年、高档4人间4100元/年;
3、咨询电话:010-51631600、51631627、51631622、51631234、51631235
4、传真:010-51631601
5、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6、邮政编码:102200
7、学校网址:Http://www.hju.net.cn
8、乘车路线:北京站乘地铁至东直门换乘13号线到龙泽下车,乘21路公交至汇佳南门即到;德胜门乘345或919路至沙河,换乘21路公交至汇佳南门即到。
9、驾车路线:八达岭高速14出口(科技园区)(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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