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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时间:2010-08-20 18: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第十六条.学院不设定专业志愿差。 第十七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


第十六条.学院不设定专业志愿差。
第十七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则予正常录取。
第十九条.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通过我院的校园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等。
第二十二条.切实加强对招生监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新生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报到。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新生资格复查。
第二十五条.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二十六条.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10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从2010年4月开始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学院招生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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