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院校大全 > 招生简章 > 文章正文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时间:2011-05-21 17:3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3863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51年的天津铁路工程学校和创办于1953年的天津铁路成人中专学校,建校60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名。

学院开设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高速铁道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高速铁路工程及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物流管理、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机车车辆、高速动车组驾驶与维修、应用电子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铁道通信信号、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安全方向)等二十三个专业。

学院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铁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中心、教育部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培训中心,是铁道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铁道部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相关推荐:

2011年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2011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2011年帮考网高考最后冲刺 备考专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1年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七条 学费标准: 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次类推。(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我们| About 360gaokao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11 360gaokao. All Rights Reserved
360高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