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1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推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厦门大学 2011 年将继续招收本科生文艺特长生。一、招收特长项目和招生人数招生项目 招生人数
为推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厦门大学 2011 年将继续招收本科生文艺特长生。
一、招收特长项目和招生人数
招生项目 | 招生人数 |
西洋管弦乐(铜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贝大提琴、大提琴) | 6 人 |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 | 8-16 人 |
舞蹈(芭蕾、民族;以民族舞为主) | 8-14 人 |
民乐(二胡、琵琶、古筝、中阮、扬琴、笛子、笙、京胡) | 8-14 人 |
合计: | 50 人 左右 |
备注 : 艺术特长生招收人数控制在厦门大学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 以内,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二、报考条件
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全国各地应届高中毕业生。
1. 西洋管弦乐类、民乐类考生要求专业水平达到业余 8 级以上,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2. 声乐类、舞蹈类考生要求所报专项接收过专业训练,并获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有 大型舞台演出经验。
三、报名办法
1 . 网上报名:符合厦门大学招生条件和项目的考生,请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 2010 年 12 月 15 日,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主页 普高招生 频道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 2011 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2. 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 2010 年 12 月 18 日前(以厦门大学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 361005 )。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 经个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形成的《厦门大学 2011 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在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高中阶段所获得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复印件 (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④ 专业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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