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2)
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二等奖以上并经我校考核认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获得1万元奖学金。 七、监督办法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二等奖以上并经我校考核认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获得1万元奖学金。
七、监督办法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2.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3.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jwc.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 zsb@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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