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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外2008年京外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简章(2)

时间:2010-01-20 13: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初试 复试 文化课笔试(350分) 综合测试(250分) 考试科目:语文、外语、数学 复试由专家组进行综合测试评定:外语口试、面试和外语听力 1、语文(150分)、 2、外语(150分)、 3、数学(50分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初试

复试

文化课笔试(350分)

综合测试(250分)

考试科目:语文、外语、数学

复试由专家组进行综合测试评定:外语口试、面试和外语听力

1、语文(150分)、

2、外语(150分)、

3、数学(50分)。

1、外语口试(100分):

考察学生阅读理解、回答问题、口头作文。

2、面试(100分):

考察学生的反应能力、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知识面、小语种语音模仿等;

3、外语听力(50分): 集中测试,笔头作答。

(六)非日语专业成绩评定及录取

1、按照初试各科笔试成绩划定单科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上的考生分专业按总分分地区排队,选定各专业招生计划1.5倍的考生数进入复试。

2、复试结束后,划定口试、面试、听力成绩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参加录取。

3、录取时按初试成绩(满分35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250分)两项相加的方法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分地区排队录取。

4、若某一地区达到控制线上的考生数不足,则将该地区剩余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地区。

5、初试考生可于2008年2月中旬通过我院网站的“招生网”或所在中学查询个人成绩及相关复试通知。

6、拟被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报各省(区市)招办审核批准。我院在向考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之前,要求有关中学须将被录取考生档案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7、正式录取的考生按教育部规定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七)日语专业成绩评定及录取

按语文、外语、数学、口试及面试等成绩,综合评定,全国排队,择优录取。

三、入学与学习

1、入学时间与2008年秋季高招新生相同。

2、按照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规定,新入校的学生要进行德、智、体等诸项复查,凡是发现有舞弊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3、学生在校学习四年,成绩合格,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学生在学好第一外语的基础上,须选修第二外语。各系在加强对学生专业培训外,还开设国际政治、经济、贸易、信息等多种专业(方向)必修、选修课程。

四、就业政策

我院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参加就业。

五、监督办法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将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10-65778594。

六、咨询电话:010-65778007

七、本办法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日语(同声传译)的考生请在此下载《报名表》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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