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外2008年京外小语种提前单独招生简章(2)
时间:2010-01-20 13: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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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初试 复试 文化课笔试(350分) 综合测试(250分) 考试科目:语文、外语、数学 复试由专家组进行综合测试评定:外语口试、面试和外语听力 1、语文(150分)、 2、外语(150分)、 3、数学(50分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初试
复试
文化课笔试(350分)
综合测试(250分)
考试科目:语文、外语、数学
复试由专家组进行综合测试评定:外语口试、面试和外语听力
1、语文(150分)、
2、外语(150分)、
3、数学(50分)。
1、外语口试(100分):
考察学生阅读理解、回答问题、口头作文。
2、面试(100分):
考察学生的反应能力、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知识面、小语种语音模仿等;
3、外语听力(50分): 集中测试,笔头作答。
(六)非日语专业成绩评定及录取 1、按照初试各科笔试成绩划定单科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上的考生分专业按总分分地区排队,选定各专业招生计划1.5倍的考生数进入复试。 2、复试结束后,划定口试、面试、听力成绩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参加录取。 3、录取时按初试成绩(满分35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250分)两项相加的方法计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分地区排队录取。 4、若某一地区达到控制线上的考生数不足,则将该地区剩余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地区。 5、初试考生可于2008年2月中旬通过我院网站的“招生网”或所在中学查询个人成绩及相关复试通知。 6、拟被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报各省(区市)招办审核批准。我院在向考生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之前,要求有关中学须将被录取考生档案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7、正式录取的考生按教育部规定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七)日语专业成绩评定及录取 按语文、外语、数学、口试及面试等成绩,综合评定,全国排队,择优录取。 三、入学与学习 1、入学时间与2008年秋季高招新生相同。 2、按照北京市教委学籍管理规定,新入校的学生要进行德、智、体等诸项复查,凡是发现有舞弊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3、学生在校学习四年,成绩合格,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学生在学好第一外语的基础上,须选修第二外语。各系在加强对学生专业培训外,还开设国际政治、经济、贸易、信息等多种专业(方向)必修、选修课程。 四、就业政策 我院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参加就业。 五、监督办法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将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10-65778594。 六、咨询电话:010-65778007 七、本办法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日语(同声传译)的考生请在此下载《报名表》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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