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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0-11-29 14: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3. 对于通过艺术特长生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五、

  3. 对于通过艺术特长生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五、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

  (2)声乐:自选曲目表演(1-2首)、视唱练耳(简谱、五线谱都可以);

  (3)西乐、民乐、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中国画考生当场创作一幅作品;油画考生当场考核素描;书法类考生当场任选一种书体测试。

  2.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

  (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

  (2)西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本人身份证;

  (4)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提供纸、墨、毛毡。

  六、 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仍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单独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的省份,须在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我校。高考分数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如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优惠条件自动取消,我校将不予录取。

  2.入选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被我校艺术测试鉴定为一级的入选考生可加40分参与选择专业,二级的入选考生可加20分参与选择专业。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七、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1年1月5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1月5日至11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 2011年2月19日到我校报到,2月19日专业考试,2月20日文化课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上的艺术特长生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2011年3月上旬网上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并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专业咨询电话:010-64434752(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邢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

  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11.25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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