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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2)

时间:2010-01-25 20: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第七条 相关说明 (一)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如发现考生所提供艺术评审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应到艺术教育中心报到注册,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并参加艺术教育

第七条 相关说明

(一)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如发现考生所提供艺术评审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应到艺术教育中心报到注册,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并参加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的艺术训练、演出和比赛等有关活动。

(三)为保证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条件、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

中山大学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紧缺项目一览表

招生类别

紧缺项目

民乐类

民族打击乐、柳琴、阮、唢呐、笙、高胡、中胡、竹笛

管弦乐类

长号、圆号、大管、打击乐、低音提琴、长笛(短笛)

声乐类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舞蹈类

民族舞、国标舞(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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