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2)
时间:2010-01-25 20: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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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相关说明 (一)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如发现考生所提供艺术评审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应到艺术教育中心报到注册,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并参加艺术教育
第七条 相关说明(一)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如发现考生所提供艺术评审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作退学处理。(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应到艺术教育中心报到注册,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并参加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的艺术训练、演出和比赛等有关活动。(三)为保证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条件、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四)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一:中山大学2010年招收艺术特长生紧缺项目一览表招生类别
紧缺项目
民乐类
民族打击乐、柳琴、阮、唢呐、笙、高胡、中胡、竹笛
管弦乐类
长号、圆号、大管、打击乐、低音提琴、长笛(短笛)
声乐类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舞蹈类
民族舞、国标舞(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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