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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2)

时间:2010-01-25 20:07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4.艺术特长生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专业。 5.美术类特长生录取数不超过当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总数的20%。 五、管理办法 1.艺术特长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复

4.艺术特长生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等专业需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酌情调整专业。

5.美术类特长生录取数不超过当年艺术特长生录取总数的20%。

五、管理办法

1.艺术特长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专业复查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在学期间如专业课、文化课成绩优秀,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可在大学三年级后修读我校艺术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课程(“3+2”模式),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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