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2)
2.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将报名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具体汇款办法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我校收到汇款后会及时更新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收费状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文化课测试科目:数学、物理、英
2.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将报名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具体汇款办法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我校收到汇款后会及时更新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收费状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文化课测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
4.测试报到时间:2010年3月13日,测试时间:2010年3月14日
测试地点:
安徽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附中 山东省济南市山师北街3号
浙江 杭州学军中学 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88号
江苏 南京市宁海中学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39号
河南 河南省实验中学 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60号
5.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测试的总成绩进行评定,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入选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若测试成绩合格则直接评定为优秀。
6.学校将成立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7.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
8.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在高考前与考生签定《合肥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双方遵循协议内容进行报考和录取。
六、录取规则
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A志愿报考合肥工业大学:
1.选拔优秀者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2.选拔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该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10分安排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1:1投档线的,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经考核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联系方式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电话:0551-2901096,0551-2905427(传真)
合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551-2901022
八、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