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4)
时间:2010-08-05 11: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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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5.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
3.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5.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http://www.fjnu.edu.cn/tky)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咨询电话:0591-22868263(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兼传真)
6.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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