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
4、测试项目及内容见附件。 5、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四川大学招生信息在线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级招办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4、测试项目及内容见附件。
5、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四川大学招生信息在线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级招办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上进行公示。通过三级公示者为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预备人选。
(三)文化考试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的考生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3月20日下午,考试地点: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四、 录取
对进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备人选者,我校将根据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文化成绩、学校志愿、专业志愿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及录取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原始考分,不含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投档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给予录取,并结合上述专业安排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且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请务必于6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四川大学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成绩反馈表》(从四川大学招生信息在线网站下载。见附件)以特快专递寄至四川大学体育学院,逾期不报送者视为自愿放弃报考我校。
(二)对体育测试成绩优异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且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 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二)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四川大学招生信息在线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级招办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上进行公示。
(三)我校监察处将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予以监督,电话:028-85404020、85996161。
六、 保障措施
我校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员队伍的建设、培养工作,从招生、录取到专业设置、教学、训练、营养补助等方面学校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保证高水平运动员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教学管理上实行单独的教学计划。在营养补助方面,根据学生的比赛成绩有不同等级的补助方式。为鼓励高水平运动员学生为学校争取更大的荣誉,学校每年根据比赛成绩申请体育专项奖学金。
七、 其它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 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体育学院电话:028-85418892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电话:028-8599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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