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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3)

时间:2010-02-27 14: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五、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须省统一测试合格。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


  五、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若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须省统一测试合格。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招生计划等,择优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按规定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核准、备案和公示。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给予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志愿,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给予录取。成绩特别优秀者(指二级运动员到校测试可达到一级运动员运动成绩标准以上,或我校认为确有专业培养前途者,具体名单将于高考填报志愿前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申请按所在省本科二批控制线的65%录取。

  4.获得我校专项水平测试合格认定者,均需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高考专业志愿填报。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需于2010年6月20日7月1日登录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志愿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志愿。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7.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8.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843333(招办)、0571-86843499(体育教研部)

  传真:0571-86843999

  学校网址:http://www.zs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电子邮箱:zsb@zstu.edu.cn

  七、本简章由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各省级招办关于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有新的变化,则以教育部、省级招办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1、

  2、


  3、

 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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