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3)
(1)体育专项二级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体育专项二级测试合格且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
(1)体育专项二级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体育专项二级测试合格且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3)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称号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成绩合格者。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填报相关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6.若教育部201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费标准
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根据所录取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为3900-4420元/年。到校后表现突出的运动员还将有机会享受华侨大学姚加茂体育基金奖励。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电话:(0595-22693678)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将测试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经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其他
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693589(9:00-11:30)(华侨大学体育学院),0595-22695678 (华侨大学招生处),传真:0595-22691575(24小时,自动)。
通讯地址:福建泉州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
有关信息敬请留意华侨大学相关网页:
http://zsc.hqu.edu.cn(招生处)
http://tyxy.hqu.edu.cn/(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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