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师范大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2)
3、考试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校本部(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四、录取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的有关规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
3、考试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校本部(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四、录取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的有关规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备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可优先录取。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须持专业测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中(中专)毕业证报到。学费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入学后进行复审,三个月内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
五、毕业待遇
学生在校享受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免试研究生,继续深造。毕业后同其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样,按照当年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咨询电话:0531-86180245(招生办)、86182581(体育学院)
校本部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长清校区地址: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邮编:25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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