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为了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项目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校、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全国共234所,其中驻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及省属高校有14 所。各高校的招生项目见附件一。
(二)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计划数应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省外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由招生院校自行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核查
报名时间、办法及有关要求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09〕95号)执行。
(一)参加统一测试的考生资格核查
报名参加全省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的考生,其所在中学(单位)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10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以下称《诚信表》,见附件二),中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核查。县(市、区)招生办公室3月26日前,连同《山东省2010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以下称《报考证》)交给考生本人。测试时由考生交考点核查。
(二)参加单独测试的考生资格核查
考生所报项目在省统一测试中未涉及的,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经核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测试。
资格核查程序如下:
1.交验材料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核查。核查时须提供与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相对应的秩序册、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填写《山东省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核查表》(以下称《核查表》,可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
《核查表》须经所在中学(单位)的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确认,报分管校长(单位负责人)核查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由所在中学核查后,须在所在中学(单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2.资格核查
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须指定专人,会同有关部门核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并在合格考生的《核查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考生《核查表》和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招办复审。市招生办公室核查后将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附在《核查表》后。市招生办公室要认真填写《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汇总表》(含EXCEL格式电子版),并于3月31日前将《汇总表》、《核查表》和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查通过的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下旬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资格核查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经核查合格者可向招生院校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体育专项考核和文化单独考试。资格核查程序同(二)。
各市招生办公室于3月31日前将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信息与有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体育专项测试与资格确认
(一)统一测试
1. 统一测试项目
我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12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项目。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个项目。(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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