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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0-12-09 09:37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2、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1月6日9:00-2011年1月12日17:00之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点击我校本科招生网首页底部的网上缴费链接,按页面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180元),缴费成功后打印交费确认单,现

  2、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1月6日9:00-2011年1月12日17:00之间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点击我校本科招生网首页底部的网上缴费链接,按页面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180元),缴费成功后打印交费确认单,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交费确认单。未按时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并退出选拔程序。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考生,须在缴费期间与我校本招办联系。

  已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原则上不退费。

  3、报到

  初审合格并已成功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保送、自主选拔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1年2月19日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考核。《北京邮电大学2011年保送、自主选拔考核通知》将于1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考核

  2011年2月20日举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按高考计划复习。学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上述一所学校,并参加该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5、确定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结果及学生具备的相关学科特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6、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于2010年3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对、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保送生录取资格。学校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由中共北京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考生对于北京邮电大学本科保送生选拔录取招生工作,认为有违规违纪行为,损害其权益者,可向北京邮电大学监察处(电话:010-62281998)提出申诉。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推荐和申请。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出台关于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或www.zsb.bupt.cn

  电话:010-62282045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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