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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6)

时间:2010-10-25 14: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听音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笔试 30分 器乐类 演奏 演奏一首自选曲,一首练习曲,曲目自选; 面试 160分 视唱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面试 30分 乐理 音乐理论常识; 笔试 30分 听音 听觉能力

听音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笔试

30分

器乐类

演奏

演奏一首自选曲,一首练习曲,曲目自选;

面试

160分

视唱

视谱能力和音准节奏;

面试

30分

乐理

音乐理论常识;

笔试

30分

听音

听觉能力(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曲调)。

笔试

30分

舞蹈类

舞蹈基本功

软开度、技术技巧;

面试

100分

舞蹈表演

自选舞蹈片断或舞蹈组合表演(不超过1分钟30秒,自备CD伴奏音乐);

面试

90分

即兴表演

根据指定音乐即兴舞蹈(允许带道具,不须化妆);

面试

60分

主持与
播音

朗读

朗读指定稿件;

面试

120分

即兴主持

指定话题,准备5分钟,讲述3分钟;

面试

80分

才艺展示

演唱、演奏、演讲、舞蹈、体操等。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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