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做好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2)
市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 温州、湖州、绍兴、舟山 5月3日 5月4日 杭州、宁波、嘉兴 5月4日 5月5日 金华、丽水、台州、衢州 5月5日 5月6日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上
市 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
温州、湖州、绍兴、舟山 5月3日 5月4日
杭州、宁波、嘉兴 5月4日 5月5日
金华、丽水、台州、衢州 5月5日 5月6日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上述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当天的8:0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人员应查验考生身份证、高考报名证与考生本人相符,确认考生已报考公安警察院校后组织其进行面试。面试实行淘汰制。面试结果由面试人员及考生签名确认(见附件3)。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工作人员发给面试合格考生《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见附件4)。考生凭此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三项体能成绩的合格成绩为180分以上(含180分)。体能测试必须严格按照《2010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工作细则》等规定(见附件5、6、7、8)要求进行;测试结束后,浙江警察学院将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刻制光盘,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三)体能测试成绩的复核。浙江警察学院组织人员在5月31日前完成复核,并于6月5日前将核准的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填报志愿。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凭心理、体能测试证,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到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手续。艺术、体育与公安志愿不能兼报。
(五)淘汰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考生。在划定政审分数线前,根据考生心理测试结果和考生体检情况,将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六)政审划线。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身体检查、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后同分按保留两位小数确认先后),按各市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二类分数线。
(七)政审。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各批上线考生名单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各市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工作细则》要求,认真填写《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上线考生政审情况汇总表》,并与考生《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表》原件一起及时报省公安厅政治部,不得借故缺报。政审工作人员应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如实记载政审中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报。招生政审工作有关依据和表格见浙公通字〔2008〕49号文件。
(八)录取。各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按学校类别分别在各批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别在各批中提前投档。各公安警察院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其政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报考浙江警察学院志愿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其它类政策加分先将可加分的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总分上,然后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折合成综合成绩。报考其他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享受各有关加分政策。
(九)入学后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三个月以内发现凡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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