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2)
14.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
14.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15.高考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绝密级事项管理。
16.我市继续组织实施高考自行命题,考生均使用3 X科目试卷,文史、艺术(文)、体育(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艺术(理)、体育(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17.除外语科目外,其他高考科目实行分卷考试,即试卷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部分由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主观题部分由考生直接在试卷答题区作答。英语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试卷上不留答题区,考生在专用答题卡上答题。
18.高考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除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听力残疾考生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外语听力考试,听力部分的分值权重占外语试卷满分的20%,听力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并计入总分。
在英语科目考试中,考生先作答笔试部分,之后进行听力部分考试。考生须自行携带有耳机的收音机参加英语听力考试,且收音机须符合相关要求。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
19.高考评卷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采取分科定点、集中评阅的办法。各评卷点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高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各学科评卷领导小组须严格执行我市制定的评卷实施细则,切实做好考生答卷的保密保管和评阅工作。
20.高考分数公布后,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单位查询本人高考分数,也可自愿通过邮政速递、招考资讯网查询等途径获知本人高考分数。考生如对本人高考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复核分数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复核分数限于答卷各题分和全卷分有无漏评、漏登、错登、错加。答卷评阅的宽严问题不属复核范围。
六、填报志愿
21.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可在公布的时间内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三次志愿,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四次志愿征询。
填报志愿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22.考生的填报志愿工作,由考生报名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各报名单位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并按规定组织好考生志愿信息的反馈确认工作。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及我市公布的招生政策后,按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高校和专业。考生填报的志愿内容应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生档案
2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5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