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时间:2010-08-31 10: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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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1、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江苏省:
1、普通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三项均为D等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我校按选测历史和物理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计划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D,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我校选择性计划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定为DD。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要求。
(3)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对口单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普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5)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欢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三项均为D等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我校按选测历史和物理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计划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D,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我校选择性计划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定为DD。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要求。
(3)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对口单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普招体检录取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5)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艺术类志愿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美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欢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江苏省外: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要求。
3、我校对所有专业的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5、(1)美术专业对在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没有省统考的省份,则承认其它高校专业加试成绩。(2)对于 服装表演专业考生,安徽省考生本校认可南通大学的专业加试成绩;黑龙江省、山东省考生则认可所在省院校的专业加试成绩;河南省考生则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控制线的考生,则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验复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欢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要求。
3、我校对所有专业的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我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5、(1)美术专业对在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没有省统考的省份,则承认其它高校专业加试成绩。(2)对于 服装表演专业考生,安徽省考生本校认可南通大学的专业加试成绩;黑龙江省、山东省考生则认可所在省院校的专业加试成绩;河南省考生则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控制线的考生,则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验复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欢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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