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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2010年本科(高职)招生章程(2)

时间:2010-05-26 12:53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3.陕西省生源(按照陕招办【2010】1号文件规定): 美术类专业: (1)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志愿,结合德、智、体全面



  3.陕西省生源(按照陕招办【2010】1号文件规定):

  美术类专业:

  (1)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志愿,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都相同者,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志愿,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都相同者,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非美术类专业:

  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在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志愿,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都相同者,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平行志愿省份,根据考生志愿,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投档比例。

  艺术类要求符合条件一志愿考生全部投档。

  第十四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五条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和监察工作组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媒体和陕西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本科学费标准:

  文史类为3500元/人·年;理工、外语类为4500元/人·年;美术类为9000元/人·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11000元/人·年。

  2、高职学费标准:

  所有高职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3、住宿费标准:

  900~1200元/人·年,学生宿舍内有暖气、电话等生活设施。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陕西科技大学设立了多项奖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外,还有福慧奖助学金、华育奖助学金、金光纸业奖学金、“爱心一百”助学金、“金石”奖学金、UPM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国际纸业奖学金、斯道拉恩索奖学金、凯米拉奖学金、美卓奖学金、北方窑业奖学金、友达光电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近30余项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条陕西科技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途径资助贫困学生。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邮 编:710021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招生咨询电话:029-861681008616810186168102861681078616808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9月10日

  陕西科技大学校园网:http://www.sust.edu.cn(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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