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件“打架”催生高考移民案 12学生当牺牲品
对莘莘学子而言,十年寒窗只为高考一搏,从而改变命运,实现人生理想和家庭期望。然而,对西安市灞桥区这12名考生来说,2008年高考他们
对莘莘学子而言,十年寒窗只为高考一搏,从而改变命运,实现人生理想和家庭期望。然而,对西安市灞桥区这12名考生来说,2008年高考他们简直就像经历了一场生死极速的考验,等待他们的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高考前被取消资格
2008年2月,西安市灞桥区的12名高三学生和其他同学一样按规定顺利地完成了高考报名等一系列程序审核,并取得了准考证号。正当他们全力冲刺之时,却突然获知被取消了报名资格,原因是教育部门因其户籍在陕西不满三年及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三年认定他们是高考移民。本该紧锣密鼓的复习生活戛然而止,信心也随之降至冰点。
据了解,2008年西安市灞桥区、碑林区、新城区、户县等多个区县被取消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有88名,其家庭一般是以投资、引进人才、购买商品房等方式落户西安。
面对这样一纸通知,灞桥区这12名考生家长却连呼冤枉。称他们是按照西安市在小城镇买房落户的政策合法迁入户籍的,在灞桥区买房也是经过多次考察,并看到有《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的文件,陕西省、西安市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明确地规定,对我们这些小城镇落户人员在参军、上学和医疗方面,跟本城市的人员同等待遇,不得有任何歧视。
另外,西安市及各区县有关高考报名的文件规定:在西安常住户口不满三年、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西安不满三年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但考生本人跟随父亲或母亲户口迁入我市、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文件打架催生第一案
2008年高考临近,88名高考移民有76名已回原籍考试,剩下的12名原籍河南的考生,原籍回不去,新籍考不了。家长们在协商无果、上访无效的情况下,2008年4月18日,以12名考生的名义,将西安市招办、灞桥区招办和区教育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恢复高考资格。
据了解,全国每年被查出的高考移民有几千人,均悄无声息,唯独西安的这起进入了司法程序,引起了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中青报等十几家媒体的高度关注,该案也被法学专家和媒体称为全国高考移民第一案。
讼争的焦点在于陕西省的文件与西安市的文件打架。陕招办[2007]28号文件规定:在陕常住户口不满三年、高级中学教育学籍在陕不满三年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但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考发【2007】92号文件和西安市各区县关于2008年高考报名的文件则规定:在西安常住户口不满三年、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西安不满三年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但考生本人跟随父亲或母亲户口迁入我市、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而学生家长在迁入户口时只看到了后者,但他们认为即便是没有看到陕西省招办的文件,自己也符合该文件,因为省上的文件对正常在陕落户的情形并没有列举穷尽,而是用了一个等字。
审判结果让考生无奈
灞桥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灞桥区招办根据陕招办文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系适用依据准确;原告认为自己属于陕招办文件规定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的年限限制规定中未列举的等的范畴的理由没有依据支持;国务院及西安市小城镇发展的规定加强了户籍的管理,原告落户我省正是适应了小城镇发展的需要,但也应与当地原有居民一样,遵守我省关于高考报名的地方性规定的要求。遂判决驳回起诉。(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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