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2)
时间:2010-01-25 21: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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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要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省教育厅相关部门于4月15日之前对省内各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招生章程,高校不得向社会公布,已经审核的招生章程,高校
招生院校要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省教育厅相关部门于4月15日之前对省内各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招生章程,高校不得向社会公布,已经审核的招生章程,高校不得擅自更改。
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2号)的要求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各院校编制的招生计划、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以及主管部门的代码、名称,必须符合教育部下达的2009年招生院校及专业字典库的要求。
在招生工作中,要维护招生计划管理的严肃性。经教育部和省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考试中心在考生填报志愿前,统一向社会公布。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正确使用调整计划,规范使用程序,不得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乱收费。(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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