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高考资讯 > 各地资讯 > > 新闻动态 > 文章正文

福建高考新规:考生姓名不得超过四个汉字

时间:2010-06-29 17:00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从2009年起,福建省将实行新高考制度,首次规定考生姓名字数不得超过四个汉字。     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规定,2009年起,参加

  从2009年起,福建省将实行新高考制度,首次规定考生姓名字数不得超过四个汉字。

  

  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规定,2009年起,参加高考的考生考籍基本信息必须包括会考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生类别等,考生姓名不得超过四个汉字。考生姓名中汉字与身份证或户口簿不一致的,学校应及时打印《考生更名册》,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更正。个别考生身份证号码、性别与考籍建档时有误的,均必须及时进行更正。

  通知要求,全省各中学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地进行校核,并同时打印考生花名册给每位考生进行确认,核对无误后按要求逐级报送相关表册和考籍数据库,各设区市高中会考办须在2009年2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省高中会考办核实更正。2009年3月底,省高中会考办将汇总上报的全省考生考籍基本信息,经核实后打印总册下发各有关单位存档,并不再对考生考籍基本信息进行勘误。

(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挑错 】【推荐】【打印

    网友意见留言板
    关于我们| About 360gaokao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09 360gaokao. All Rights Reserved
    360高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