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起 福建省24个县区试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随着高招的临近尾声,录取通知书陆续寄送至考生手中,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及其家庭而言,今年我省籍贯的新生符合国家规定条
随着高招的临近尾声,录取通知书陆续寄送至考生手中,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及其家庭而言,今年我省籍贯的新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将有新途径:即从今年秋季起,考上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困难学生凭高考录取通知书,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了。此前推行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又称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依然进行,这意味着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两者之间进行选择。但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日前,就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项采访了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51所省内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均可申请
记者: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它与以往的就学地助学贷款有何区别?
答: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生源所在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福建省籍学生(以下称借款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遵循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的原则,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一次签约、分年发放、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要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就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办理了,而高校助学贷款一般要等学生到校报到后,才可以在所在高校申请办理。特别指出的是,2009年我省先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试点工作,对象为今年考入普通高校的新生,而在校生可继续在高校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记者:今年哪些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福建籍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新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我省试点县区有24个,涉及考入的有省属高校有49所(具体名单见后),部属(我省2所)及省外全部普通高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3)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申请贷款的贷款人辖区内;(4) 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5)诚实守信、还款意愿较强;(6)具备一定的贷款偿还能力;(7)在贷款清偿前,能如实向贷款人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详细住址等;(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上限每年6000元,还款最长年限14年
记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金额是多少? 还款年限以及利息如何计算?
答:根据学制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实行按年计收,其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考入中央高校以及考入福建省以外的地方高校跨省就读的,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在福建本省地方高校就读的,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全部由省、市财政承担。
记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限,但还贷期限不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两年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后按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