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9年高考大盘敲定 两情况品德考核不合格
4月3日,省招考院在潍坊召开全省招生工作会议,并出台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其间 ,在高考报名体检、组建档案、招生
4月3日,省招考院在潍坊召开全省招生工作会议,并出台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其间 ,在高考报名体检、组建档案、招生计划、考试时间、录取批次、填报志愿、招生纪律等方面均做出了详尽而具体的规定。
■报名阶段
两类考生不得报名
在今年的高考中,我省增加了两类考生不得报名的规定。这两类考生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各市必须在前期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针对教育部今年报名条件的新要求做好对所有考生报名资格的复查。复查工作须于4月20日前完成,复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4月底前报省招考院。
两种情况品德考核不合格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
考生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体检允许复查仲裁
体检工作将于3月25日至4月15日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其中报考军事、公安等类院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和有关院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体检应在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
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后的为准。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仲裁结论。复查和仲裁工作须于4月25日前完成。
民办和高职院校不得隐瞒办学性质
4月15日前,省教育厅将完成对省内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学校详细地址,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和性质,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办理绿色通道的办法等以及其他须知。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性质、层次的简称。
预留计划不超过1%
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
■考试阶段
统考时间6月7日9日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外语;6月9日基本能力测试(9∶00-11∶00)。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分,外语中含听力测试 30 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240分;基本能力测试卷面分值为100分,以考生卷面得分的60%计入高考总分。
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基本能力测试6 科由我省自行命题,英语听力和小语种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报考外语和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成绩须于7月3日前报送省招考院。
■重点关注
8类考生享受照顾
有8类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
考生若同时具备几项享受加分和降分照顾条件,只选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重复计算。具体照顾情况见下表:(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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