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时间:2010-08-27 12: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转载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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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我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2、凡在我校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20天
1、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我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凡在我校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20天之内,未到学校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责任编辑:www.360gaok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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