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2)
第十四条 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英语专业5000元/人年;其它专业为4200~4600元/人年。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四条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为:英语专业5000元/人年;其它专业为4200~4600元/人年。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位管理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唯一招生工作机构。任何以学校委托的名义进行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均属欺诈行为。学校欢迎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学校将保留对存在欺诈行为的组织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426126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2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192
招办E-mail:zhaosheng@bistu.edu.cn
学校网址:www.bist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jb.bistu.edu.cn/zhaosheng
第二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360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如有出入,欢迎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