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通知(2)
全市统测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拟报考的高校进行确认。 各有关高等学校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格式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并入选的北京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对以上
全市统测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拟报考的高校进行确认。
各有关高等学校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格式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并入选的北京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对以上入选考生进行核对确认。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经各省级招办确认的、经高校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四、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填报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经全市统一测试合格、招生学校确认的艺术特长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选择该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在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未参加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或未取得该测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录取。
六、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招生学校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做好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要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防止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出现招生事故,尤其要防止各种舞弊事件发生。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 经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批准可在京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1、 | 北京大学 | 30、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2、 | 清华大学 | 31、 | 南京理工大学 |
3、 | 中国人民大学 | 32、 | 河海大学 |
4、 | 北京师范大学 | 33、 | 南京农业大学 |
5、 | 北京理工大学 | 34、 | 中国药科大学 |
6、 | 北京科技大学 | 35、 | 浙江大学 |
7、 | 北京化工大学 | 36、 | 厦门大学 |
8、 | 北京交通大学 | 37、 | 山东大学 |
9、 | 北京邮电大学 | 38、 | 中国海洋大学 |
10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39、 | 武汉大学 |
11、 | 中国农业大学 | 40、 | 华中科技大学 |
12、 | 北京林业大学 | 41、 | 华中农业大学 |
13、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42、 | 湖南大学 |
14、 | 中国政法大学 | 43、 | 中南大学 |
15、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44、 | 中山大学 |
16、 | 中国地质大学 | 45、 | 华南理工大学 |
17、 | 南开大学 | 46、 | 四川大学 |
18、 | 天津大学 | 47、 | 西南交通大学 |
19、 | 大连理工大学 | 48、 | 电子科技大学 |
20、 | 吉林大学 | 49、 | 重庆大学 |
21、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50、 | 西安交通大学 |
22、 | 复旦大学 | 51、 | 西北工业大学 |
23、 | 同济大学 | 52、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24、 | 上海交通大学 | 53、 | 长安大学 |
25、 | 东华大学 | 54、 | 北京工业大学(*) |
26、 | 华东师范大学 | 55、 | 首都师范大学(*) |
27、 | 上海财经大学 | 56、 | 北京工商大学(*) |
28、 | 南京大学 | 57、 | 北京物资学院(*) |
29、 | 东南大学 | 58、 | 北京联合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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